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李微敖)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昨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对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做出具体安排,此前呼声甚高的将除夕、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纳入公休日的意见并没在这份通知中得到体现。
《通知》规定: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三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12月31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2月18日~24日(即农历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