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12月18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通知说,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24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穴星期六?雪、18日(星期日)、25日?穴星期日?雪3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穴星期五?雪;24日?穴星期六?雪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穴星期一?雪;5月5日(星期六?雪、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穴星期日?雪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穴星期日?雪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