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今后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要严格按照三类进行,并且只有在岗位有空缺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 记者昨天从人事部门获悉,江苏省有关具体政策的调研、制订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预计明年6月底开始实施。 岗位分为三种类别
根据人事部刚刚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另外,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岗位实行分级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分别划分为通用的岗位等级。其中,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进人必须公开招聘
根据人事部试行办法,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岗位应具有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时,必须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作出相应变更。
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据悉,江苏省的政策制订、调研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下月将对外公布。明年6月底,江苏省的具体规定将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