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矿连发死亡事故房山区煤矿停产整顿
本报讯 (记者王东亮)
记者昨天从市安委会办公室获悉,12月6日至9日,房山区小煤矿四天之内连续发生两起死亡事故,造成3人死亡。市安监局和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求房山区所有煤矿按区政府要求停产整顿。 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8家煤矿企业,复工前由房山区主管区长签字同意后,报市安监局和北京煤监分局批准。
市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称,12月6日,房山区蒲洼乡蒲洼第一煤矿1025水平井+940水平东巷上山发生一起顶板塌冒事故,致使1人死亡。经查,事故原因为死者违章作业,造成顶板塌冒,被埋压致死。事故发生后,房山区政府要求蒲洼乡所有煤矿立即停产至年底,全区其它煤矿立即停产整顿5天。
12月9日,房山区霞云岭乡四马台煤矿1210水平井的煤层,经淋水长时间浸透已达到饱和形成水煤泥,工人扒煤时,引发水煤泥突然涌出,堵塞和充满巷道,将两名工人埋压窒息死亡。
市安委会办公室认为,房山区两起煤矿事故表明,房山区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矿主只重视经济效益,违章作业问题严重。房山区有关部门属地监管责任也没有落实到位,霞云岭等乡政府和煤矿企业没有认真执行区政府的停产整顿决定,导致12月9日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和北京煤监分局要求,房山区所有煤矿企业撤出井下人员停产整顿,停产期间矿长、企业法人不得离开煤矿。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生产或假停产煤矿一经发现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停产整顿期间发生死亡事故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外,安监部门还要求京煤集团所属各矿和门头沟区小煤矿也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停产整顿的同时,安监部门将严查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生产现象,对近期发生事故的煤矿依法从重查处,事故煤矿一律停产到明年春节。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