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防止反弹。
当前,在涉农收费方面,有的地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支农惠农政策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征地和安置补偿过程中,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尤其是要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民外出务工收费、农用车辆收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水价、电价、医疗价格、殡葬收费、电信收费、有线电视收费等进行重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