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震动全国的邱兴华杀人案案发以来,关于要不要对邱进行精神病鉴定的争论甚为喧嚣。12月10日,5名法学家发表公开信吁请司法机关对邱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希望通过邱案推动中国精神病司法鉴定制度更趋完善。二审已过去10天,邱兴华的辩护律师依然没有收到陕西省高院的宣判通知书。[专题:邱兴华有权“死的明白” ] |
有消息称,震惊全国的邱兴华杀人案将于18日二审宣判。但到昨(18)日,二审已过去10天,邱兴华的二审辩护律师张桦依然没有收到陕西省高院的宣判通知书。
不过,这个结果反倒让焦虑不安的张桦看到了几丝希望。“如果放在平时,二审宣判通知书早该下达了,死刑也应执行完毕。”张桦说,但显然这次不同以往。
张桦认为,一方面邱兴华连杀10人,抢劫时又致1人死亡,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另一方面各界专家不断呼吁对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而一旦鉴定证明邱兴华有精神疾病,陕西高院最终怎么判,这是一个从没有遇到过的难题。
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志华,曾受到邱兴华的妻子委托,向法院提出担任邱辩护律师的请求,但被法院以种种理由婉拒。而在此之前,陈志华曾对邱兴华的成长、个性及家庭史等进行了仔细的研究,还曾与邱的妻子进行了长达5个小时的详谈,当记者电话采访陈律师时,他向记者详细道出了他对邱兴华的身世经历调查和精神研究情况。
身世经历
■家庭病史近亲4人有精神病
邱兴华在家排行最小,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在其7岁时父亲去世,27岁时母亲去世。邱的母亲精神不正常,终日自言自语,有时还不吃饭。据了解,邱的母亲从未到医院看过病,村里及周围的人都知道她精神不正常。
而邱的外祖母精神不正常,是个“癫子”,经常在河坝旁自言自语,边说边哭,要找别人算帐等,最后死在河坝里。邱的亲表哥(母亲哥哥的儿子)精神也不正常,现在仍健在。也是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捡拾地上的脏东西吃,并且脾气暴躁,经常打孩子,现在,其表哥的儿子也有类似表现。
■性格特点
性格随和结交甚广
据陈志华了解,邱兴华自小做事认真,凡事一定要干好,学习成绩很好。初二时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但跟同学关系很好。
邱性格随和,结交甚广,曾认下多门干亲戚。在外人面前,邱兴华也很少发脾气,受到欺负时,尽管心里恼火,却一般不会外露。同时,邱兴华爱看小说,常把自己与曾受"胯下之辱"的韩信作比。他常说的一句话是:不怕36岁死(韩信卒年),就怕死后无名。
据小学老师邓国凤介绍,邱兴华“老实,一点也不坏”,不过经常穿一双草鞋;每当家里能吃上米饭(当时条件艰苦,平常只吃粗粮,米饭很难吃到)时,总不忘将她喊过去一起吃。
■工作经历
发生案件先成“怀疑对象”
邱兴华毕业后,学会了修电机技术,属于农村的“能人”。主要靠为别人修理农用机械而生存。但是农村普遍认为农民应以务家为主,故邱被周围人认为“不务正业”。当地每每发生案件,邱兴华总是容易成为怀疑对象。上世纪80年代,当时村里的广播线因事故掉了,邱兴华捡回了家,被派出所拘留15天。他还曾因为“走私黄金”、“拐卖妇女”、“偷铁路设施”等罪名三次被抓,但事后被证实与他无关。
■婚育情况
婚姻曲折感情尚可
邱与妻子何冉凤自小在何家梁院里一起长大,1985年结婚,何生于1965年,小邱兴华6岁。婚后夫妻感情还算“可以”。
据何冉凤介绍,“邱人还可以,否则我也不会和他结婚。”尽管生活困难,有时也会因孩子发生争吵,但基本上没有大的矛盾。家庭主要靠夫妻共同打工过活,收入一般。婚后生有三个子女,二女一男。邱以往对三个孩子很好,孩子也很喜欢他,这一点可以从案发后孩子的言语中表现出来。
虽然贫穷且“不务正业”,但邱兴华的婚姻却充满了曲折,并因其“靠法律武器”取胜而闹出了颇大声响。然而尽管如此,邱在以往反而对岳父母没有太多的怨言,认为“不应怪他们”,甚至在何冉凤对此不满时还进行劝导。
[综述]
陈志华说,根据目前所了解的本案背景材料,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邱兴华患有精神疾病,且杀人作案与其精神症状有直接关系,而非仅以人格变态、报复杀人所能给予合理解释。而陈志华也无意为邱的杀人行为进行无根据的辩护,仅认为目前确有必要对邱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以判定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及其刑事责任能力,并依此作出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司法公正,彰显法制理念。
精神分析
妒忌幻想是他杀人的动机
■精神病性幻觉
邱初上铁瓦殿前,邱对妻子说自己一个多月前曾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和儿子站在一个二层楼上,突然发现没有楼梯,就问儿子我们是怎么走上来的;邱向下跳时突然发现地上有木棒,而且儿子飞到半空中去了,非常晃眼。邱对一个多月前的梦境记忆得的如此清晰,明显与常理不符,使得人们不得不怀疑其所述内容的真实性。邱再次上铁瓦殿前曾对其妻说,他前两天碰到了一个80多岁的长着长白胡子、白发、白眉毛、拄拐的算卦老头,但一会就不见了。根据目前所了解的情况,当地根本没有邱所述的这个“神仙”老人。
另外,邱在此前曾对何冉凤说,是何某某等人说他妻子有外遇,但实际邱与这些人已多年不来往。邱的上述表现很可能属于精神病性幻觉。精神病性的幻视、幻听现象往往具体而生动,但却与现实不符。
■突出妒忌妄想
妒忌妄想是邱兴华最突出的精神病性症状。2006年5月19日,邱从外面打工回家后,其精神异常表现日趋明显。
5月23日,邱突然对何冉凤说“我觉得两个女娃不是我的。你做了那个事情你不承认了”。无论妻子如何解释并非如此,但邱仍坚持其看法,并要求抽血化验以确定两个女儿是否为其亲生。在二上铁瓦殿期间,邱的妒忌妄想症状明显加重。邱在殿里烧纸、磕头,自言自语,称“人家做了都不承认”,“天哪,天哪,祖师爷呀,你要给我证明啊!我这个冤屈直接在我心里是远远不得掉啊”。然后,邱不顾道观规矩,强让妻子摸真武祖师的胡子、道袍,如果妻子拒绝,则可证明女儿不是他亲生的。
陈志华说,所谓妒忌妄想,是指病人无根据地认定其配偶有外遇或有奸情,虽经子女、亲友等证明、解释或劝说,但仍坚信不移。
在本案中,邱认为其妻有外遇,并进而认为两个女儿非亲生,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伤害,即使事后经法庭审理认定此纯属其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但邱仍深信不移。在一审被判死刑后,邱提出上诉的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一审判决没有认定她妻子对他有“不忠”行为。邱提出:“我有罪!可我的人格自尊咋赔偿?”据此,可以认定邱兴华在案发前有病态的妒忌妄想,而非一般的变态人格,且其事后在铁瓦殿杀人与其妒忌妄想具有直接关系。
■思维破裂散漫
邱在铁瓦殿杀人后,曾将道观内一只白公鸡杀掉,用鸡血在一硬纸板上写到:“古仙地不淫乱违者杀公元06”和背面“圣不许将奸夫淫婆以〇六年六二十晚”的字样,放在正殿门口。邱用鸡血书写的内容令人费解,极似精神分裂症病人的破裂性思维。
人们注意到,邱在一审法庭辩护阶段的自我辩护内容至今令人费解。邱在陈述了其杀人理由后,突然以杀牛举例。邱称,“好比我种了一块玉米,长了1.5米高,叫一群牛给吃了,我去找放牛的人没找到,我在一气之下把牛杀了,谁找我赔牛,我就找谁赔我的玉米。”邱的上述表现极似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思维散漫症状。这也是一种思维联想障碍,表现为病人每一句话或每一段叙述的语法结构或逻辑尚完整,但整篇谈话结构内容很散漫,缺乏固定的指向与目的,使人不得其要领。
■情感反应障碍
在被抓获后,邱兴华表现得非常镇静,在法庭上,邱兴华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极其冷漠,面对血腥的杀人现场图片及凶器毫无表情,回答公诉人提问及法庭问话时亦表现非常镇静。这容易使人们认为其精神正常。但实际上恰恰相反,这很可能是其情感谈漠的病态表现。情感谈漠是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一个特征性症状。
除此之外,在法庭上,人们还发现邱兴华时时自笑,与当时所处环境极不相称,此可以用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情感不适加以合理解释。
■无自知内省力
此处所述自知力,又称内省力,是指精神病人对其本身精神病状态的认识能力,即能否觉察或识辨自己有病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对病态的表现能否正确分析和判断,并提出自己既往和现在的表现与体验中哪些是属于病态,哪些是属于正常的。
目前,邱兴华仍然坚持认为其妻有外遇,与熊万成有不正当关系,自己精神状态正常,没有精神病。此属精神病人无自知力的典型表现。邱的如此表述导致人们认为其精神状态正常,然而,殊不知,邱的表述本身即属病态。邱无自知力的行为也导致其拒绝聘请律师为其辩护,而这一点尚未引起审判机关的重视。
[综述]
陈志华说,综合邱兴华的精神病家族史及其精神异常表现,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邱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以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以妄想为主,常伴有幻觉,以听幻觉较多见。邱兴华最突出的精神病性症状,是其坚固的妒忌妄想,而邱杀人动机亦因此而产生。
早报记者杨丹实习记者李震
精神病学泰斗质疑
12月15日,本报曾刊登了有关专家呼吁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的报道,被誉为中国司法精神病学泰斗、华西医院博士导师刘协和教授,一直在关注邱兴华的案件,并对邱兴华是否有精神问题,提出了五大疑点,他直言不讳地指出:“法院的判决书上说事实明确,不做司法精神鉴定怎么能算事实明确?不做司法鉴定,难以服众!”
报道刊登后,立刻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网友们在各大网站发表评论,有反对,也有支持。
精神病鉴定专家请缨
“如果法院判决同意为邱兴华做司法鉴定,我们希望能争取到为其鉴定。”前(17)日,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所长贾福军教授对记者说。
贾福军说,邱案已经把陕西高院逼到为难境地,若在陕西鉴定,鉴定机关将承受来自本省司法系统的压力。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作为广东省最早开展精神病司法鉴定业务,唯一具有“复核”权利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希望能争取到为邱兴华做鉴定。
(责任编辑: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