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通讯员朱骏) 年轻白领利用业务时间充电,没想到竟被教室内突然飞来的风扇砸伤,脸上还留下一条2.5厘米长的疤痕。遭遇一劫,赔偿协商不成,白领与培训学校闹上公堂。日前,普陀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培训学校被判赔偿学生各项费用7000余元。
王小姐是一家外地公司驻上海办事处财务兼销售。为了取得会计上岗证,今年她报名参加了本市一家培训学校的会计课程。2006年7月的一天下午,王小姐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座位上准备上课。突然教室的天花板上发出一声巨响,屋顶吊扇迅速下坠。王小姐还没反应过来。风扇就不偏不倚、“咚”的一声砸在了她的头上。坠落的风扇上还连着电线,由于通着电,电扇仍在王小姐头上继续工作。转动的风叶打在了她的右上唇,牙齿被打松,桌上的手机也被打飞了。
学校老师赶忙将王小姐送去医院。嘴唇内部缝了3针。虽然经过治疗,但她的右上唇还是留下了一条2.5厘米长的疤痕,需要整容。由于脑部受到重击,整天头晕头痛。
王小姐认为自己在学校进修学习,其应提供安全的场所,由于被告管理上的疏忽大意导致原告身体、精神均遭受极大痛苦,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8000余元。
但培训学校仅将其看作为一个意外。他们觉得学校不存在过错。而且校方的领导陪同王小姐多次至医院就诊并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学校只同意按比例退还学费,不同意承担尚未发生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培训学校作为进修学校,应当为学员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学校租赁他人场地用于教学,作为场地使用人对该场地内物件致人损伤的后果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