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区委干部破坏房屋承重墙 邻居反对遭殴打
“砸墙事件”刊发后业主担忧、读者声援,记者采访得知强行“砸墙”的业主是名区委干部
本报郑州讯 郑州市民魏先生购买了中亨文华苑10楼的一套现房,结果9楼、10楼复式房的业主却强行要在原本属于承重墙的10楼墙壁上重新开个门,把“复式”改为“单层”,因担心楼体安全和自家安全,魏先生夫妻出面阻止时和对方发生争执,争执中魏先生的妻子受伤。
该报道刊出后,引起读者的强烈反响,近百名读者打电话声援魏先生,鼓励他要坚决维权,同时要求砸墙一方业主给个说法。经过追踪采访记者了解到,该业主姓冯,是郑州市中原区委的一名干部,当时他的司机刘某就在砸墙现场。
据魏先生说,事发当天早上来了20多个年轻人,强行砸墙。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采访了中亨物业文华苑负责人钟慧剑,他说:“砸墙的不是我们的人,是施工方的人。”记者追问“施工方”指的是谁,钟以开会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昨天下午5时15分,记者再次拨通钟的手机,他没有接电话,他的同事张女士接了电话告诉记者:“砸墙是业主行为,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采访中,中亨文华苑一位业主对记者表示很担忧:“邻里之间一点纠纷,就会突然‘冒出来’这么多年轻人参与,我们住这里还安全吗?”
这20多名年轻人究竟是什么人,又是谁召集来的?目前还不得而知。
昨天,有两位律师致电本报,他们认为冯姓业主的行为已违法,并明确表示愿意向魏先生提供义务法律援助。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志峰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管所要开门的墙面是不是承重结构,砸墙开门都是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要经过业主大会二分之一以上业主的同意,并报告物业管理企业,经其同意,否则,要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对于冯姓业主的“砸墙已得到开发商批准,有合同约定”一说,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指出,任何约定、合同,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都是无效的,刘涛说,允许另外的业主在魏先生家门口再砸墙开门,只要魏先生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没有告知并得到他的同意,开发商就是违约。
新闻背景:
“复式”改“单层”砸烂承重墙 事发郑州市中亨文华苑小区,近邻不愿意起争执血洒现场
本报郑州讯 郑州市民魏先生家住中亨文华苑3号楼10楼,一购买该楼9楼、10楼复式的市民冯先生家却要在原本属于承重墙的10楼墙壁上重新开一个门,把“复式”改为“单层”,业主魏先生对于这样改变房屋结构的做法强烈反对。昨天上午,冯先生家的施工人员强行砸墙时,两家发生争执,魏先生的妻子在争执中受伤。
现场女业主血洒砸墙现场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经七路15号中亨文华苑小区3号楼9楼看到,地上有很多的建筑垃圾,在10楼魏先生家门口,走廊上一堵墙已经被人砸出了一个大窟窿,露出墙壁中间的钢筋,地上仍有遗留的血迹。
“我们买房子时,单层是一层4户,双层是一层两户。”魏先生说,他们购买房屋时间是2004年9月,而且购买房屋时就是购买的现房,10楼根本就没有第三户居民,现在突然要在自己家门口墙壁上开一扇门,感到很吃惊,“这堵墙是承重墙,一旦改变房屋结构,不仅我们家安全受到威胁,还有可能危及到整栋楼居民的安全”。魏先生说,为这件事情,中亨物业文华苑负责人钟慧剑也曾经与他们联系过,但考虑到安全问题,他们始终没有同意。但没有想到的是,早上起来时,门口却站了20多个年轻人,强行砸墙壁。争执中,魏先生的妻子受伤。
调查10楼确实没有门
中亨文华苑3号楼9楼业主冯先生的委托人刘先生说,冯先生当时购买房子时就是买的两套房子,想着将来可以出租或出售。业主冯先生也说,当时买这套房子时,就是签订的两份合同,是按照两套房子购买的,而开发商建设时却是按照复式建设的,10楼确实没有门。但开发商说,可以在10楼开个门,他们这才购买了这套房子。
物业预售许可证是砸墙依据
“只要开这个门,肯定会对魏先生家造成一定的影响。”钟慧剑说。当记者询问其是否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时,一名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郑州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并说这就是业主可以砸墙开门的依据。在这份复印件上,记者看到“有限期从2005年9月21日至取得郑州市商品房屋产权登记备案证明时止”的字样,发证日期为2006年1月20日。对于这份许可证,魏先生却有很多疑问:规划设计就是复式房屋,开发商咋就能拆开来卖?连门都没有的房子咋就能对外销售?他们购买房屋是2004年9月份,现在哪来的2006年1月20日才颁发的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即使是有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就能改变房屋结构,在承重墙壁上乱开门了?
记者就魏先生提出的疑问询问钟慧剑是否还有其他手续时,他说,如果魏先生有意见的话,可以直接与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当记者询问其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具体办公地址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在哪里办公。
律师破坏承重结构不安全
针对此事,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梁志峰认为,因冯先生的房屋是复式结构,房屋门按建筑结构设计在9楼,而10楼没有设计屋门,即使有两份购房合同,要在10楼另开一个屋门,这一行为也将牵涉到整个单元的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若所要开屋门的墙面属于承重墙,将直接破坏此承重结构,影响整个单元的公共利益,危及整个单元的公共安全,甚至危害整栋楼房的公共安全。如果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