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沁阳市是河南西北部的一个县级市,短短3年,该市就吸引了高达近百亿元的投资,跻身河南省十强县\(市\。谈到招商引资的“法宝”,有关部门负责人称,沁阳市3年出台了5个红头文件,其中规定,投资5000万以上或符合其他条件的外地客商可享受一系列优厚待遇,包括他们在本地开车违法不罚款、娱乐场所消费不受查、子女就学不审核等12项。
当地百姓习惯称这些规定为“超国民待遇”。“超国民待遇”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当地政府赋予客商12种特权
据了解,沁阳市政府在2005年7月11日就下发了《关于“沁阳市荣誉市民”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今年6月20日又下发了《关于对外来客商和优秀企业家颁发“沁阳市特别通行证”的通知》。后面那个红头文件称,“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享受的待遇有12项,其中包括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车辆违法不罚款不扣证\(重大交通事故除外\、子女入学自由择校、医院看病半价支付、风景区免收门票、配偶免费参观市政府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等。只要不肇事,汽车可“横行”
回忆起今年10月在郑州市的一次交通违法行为,今年61岁的广东客商江永寿记忆犹新。
江永寿回忆,当时因为有急事,再加上对郑州的路况不太熟悉,出现了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车辆拥堵。江永寿急忙下车向交警道歉。在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时,他连同沁阳市政府颁发给自己的“荣誉市民证书”一同交给交警。
于是,交警说:“下次注意,这次可以走了。”
沁阳市属焦作市管辖,郑州交警的“关照”显然超出了沁阳市政府文件的约定范围。
江永寿说:“沁阳市政府对我们的关照其实还有很多,文件上说的12项措施,真的是100%都给落到了实处。”严格执法者竟遭严厉查处
沁阳市宣传部门一名负责人给记者讲了另两件与江永寿的遭遇相反的事例。
2004年底,有一名享受“荣誉市民”待遇的外地客商没有在沁阳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停车,被值勤交警发现并对其进行罚款处理。这名客商与交警发生了争执,最后他把自己的外商车辆通行证撕了。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对交警进行了严厉批评。
2005年,一名客商到该市一处景区游览,工作人员没有兑现“荣誉市民证”的相关优惠政策。有关部门了解到情况后,对景区负责人进行了诫免谈话,并对责任人警告处理,责令其向客商赔礼道歉。“超国民待遇”制造不平等
沁阳市的所谓“超国民待遇”在当地引起不小的争议。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一名社会学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做法违背了宪法的平等精神,是对社会公平和法制环境的严重伤害。当地群众多数群众赞同此观点。
但也有人持相反意见,认为只要政府改革的方向不错、目标不偏,能吸引巨额投资来搞活当地经济,解决就业,就能算“创新性政府、创新性行政”。
沁阳市商贸局局长郭汝星称:“我们的初衷是宣传、营造出一种尊重、关心客商的氛围;我们的规定完全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灵活掌握,没有超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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