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省政协党组受中共省委委托,组成6个检查组对各市(地)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以省政协副主席曹广亮、曹亚范、迟建福、张树平、王涛志分别为组长的第二至第六检查组分赴佳木斯、双鸭山、鹤岗、哈尔滨、大庆、绥化、鸡西、齐齐哈尔、大兴安岭等地。 检查组对各地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地党委、政府、政协在组织学习宣传、推动贯彻落实《意见》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中,领导重视,认识明确,措施得当,成效显著。各地能够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切实做到边学习边落实,进而促进政协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党委、政府给予政协工作高度重视,在政治上加强领导,在工作上充分支持,在制度上提供保障,扎扎实实地解决了政协工作及自身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各地政协能够按照《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以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促进工作的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检查组对各地在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二要以《意见》的贯彻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人民政协工作的深入发展。三要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努力为发挥政协作用创造更加有利条件。(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