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13年前,家住贵阳的姚先生无故遭人一顿暴打,还住院治疗多达36天。事后,打人者虽然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姚先生一直没有得到说法。日前,经过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姚先生终获赔偿1万元。
据了解,1993年4月3日,当时44岁的姚先生去贵阳白云区白云大道一茶楼办事,途中看见两个自己不认识的人发生抓打。 姚先生正准备走开时,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打架当事人之一彭某的拳头对准他就是一番痛打。事后,姚某住院治疗36天,经法医鉴定,结论为颅脑受伤。事隔13年后,姚某觉得自己当时很冤,遂向检察机关申诉,打人者彭某也于今年5月重新被公安机关抓获。姚某在诉状中称,治疗费、护理费等共花去自己四万多元,多年来自己一直是负债度日。请求法院判令彭某赔偿损失41584元。
日前,经过云岩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受害人姚某与打人者彭某自愿达成了协议,彭某答应赔偿给姚某各项损失共计一万元,从2006年12月15日起,每月15日前支付500元给姚某,直至付清一万元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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