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19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表示,公安部央行协作打击洗钱实现了本外币反洗钱工作的统一。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不断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
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
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破获了广东省汪照案、福建省蔡建立和蔡怀泽案、广西黄广锐案等洗钱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还通过办理金融诈骗等其它经济犯罪案件,对所涉及的洗钱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并通过对犯罪所得的调查和没收,为国家和人民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针对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一些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地下钱庄,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多次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打击行动。今年以来,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部署和指挥下,广东、上海、内蒙、北京、辽宁、黑龙江等地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5800多万元,涉及非法经营资金达140多亿元人民币。
不断加强跨部门的协作机制建设
形成打击合力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成效。我国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包括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23个部门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此制度的总体框架下,不断加强两部门间的反洗钱合作。2005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派驻了联络员,负责双方在案件调查等方面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目前已收到初步的成效。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是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合作的重要内容。在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和充分尊重、保障人权的前提下,双方不断加强线索的移送和核查工作。2005年,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确立了情报会商制度,通过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部署开展核查,从中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不断加强反洗钱机构和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反洗钱培训工作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十分重视反洗钱队伍的组建工作。2002年4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成立了洗钱犯罪侦查处,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洗钱犯罪案件侦办等工作。一些省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也陆续建立了专门的反洗钱机构;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反洗钱局,履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的职能。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06年,又实现了本外币反洗钱工作的统一。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队伍,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注重加强反洗钱的培训工作。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通过相互派员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升反洗钱人员的专业素质。
大力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
树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十分重视加强在反洗钱国际合作方面的协调与配合。2004年10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公安部积极参加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的创建工作,并作为创始成员国在该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我国在反洗钱领域的国际地位。2002年以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它部门的支持下,为我国加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简称FATF)做了大量工作。公安部还与国(境)外警方在警务合作、情报交流、追赃缉捕、对策研究、业务培训等多个层面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不断加大对潜逃境外的洗钱犯罪分子的追捕力度,探索与国外警方执法合作的新渠道。据统计,2002年以来,公安机关共协助境外警方调查涉嫌洗钱犯罪线索400余起。
2006年12月19日上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通报近年来公安机关与人民银行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作现场新闻发布。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陈维松)(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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