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被两名“北漂”女演员指称“性交易”,为此,导演杨义巢提起诉讼,指控女演员肖琼诽谤,侵犯名誉权,要求肖琼立即删除其博客文章,并索赔100万元精神损失费。昨天,东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肖琼被判侵权成立,赔偿原告1万元精神抚慰金并赔礼道歉和删除个人博客中的相关文章。
女演员肖琼于今年8月24日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不得不这样吗?》的文章,文中肖琼声称她拒绝了《画家村》导演杨义巢提出的“性”要求,而对方也因此收回了让她出演剧中一个角色的承诺。杨义巢在得知此事后将肖琼起诉至法院。他表示,2005年下半年,电视剧《画家村》剧组组建时有人推荐肖琼到剧组试戏但没被选中。肖琼得知自己落选后,便在她的博客中发表了诬蔑性文章。
杨义巢认为,肖琼在其博客中故意捏造事实丑化他的人格,给自己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肖琼立即删除在其博客中侵犯原告名誉权的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其博客中的文章中,指称原告曾多次让被告陪酒取悦他人,以及以发生性关系为条件才能让被告饰演《画家村》电视剧中的角色,但被告没有提供详实、有效的证据对此加以证实。关于手机短信通信内容,虽然从一般社会公众认知的角度评判,有原告部分用词较为亲昵,以及语句晦涩,但尚不足以认定原告向被告发出了性暗示。该文章发表后,导致大量民众对原告作负面评论,原告的人格因此受到贬损。被告在博客上发布的后续文章中,继续坚称自己所言属实,并使用一些带有人身攻击性的言辞,对原告进行指责,使原告的名誉进一步受到损害。对此,被告理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双方短信内容摘要:
肖琼:最近你好忙吧?杨义巢:忙,但不妨碍想你。肖琼:哪天等你有空出来聚吧。杨义巢:不想出去,想你进来。肖琼:太深奥了,我不懂。杨义巢:那就不懂吧。肖琼:戏还是8月15日开吧?杨义巢:当然了,拍戏又不是儿戏。肖琼:我有希望和您一起合作吗?杨义巢:你不进来,如何合作?肖琼:什么叫进来?杨义巢:就是让我的“想”落实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