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西吉傻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层贪污案昨天(18日)宣判。
昨天(18日)上午,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彭阳县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魏生强、杨世海、何振刚宣读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原宁夏西吉傻傻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傻傻集团)董事长魏生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原傻傻集团总经理杨世海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原傻傻集团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何振刚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追缴赃款176.83万元、本田轿车1辆、丰田佳美轿车1辆、被告人魏生强坐落于上海浦东新区的住房1套予以没收;追缴的被告人魏生强在辽宁朝阳泰平食品公司价值117.6万元的现存设备,返还给傻傻集团;对于被告人魏生强贪污的169.2余万元、被告人杨世海职务侵占的11.4万元,继续追缴。
2006年8月,被告人魏生强、杨世海、何振刚以原判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没收其财产显属不当、原判量刑畸重为由,不服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1月24日,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定,被告人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事实明晰,证据确凿,并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郭绪雷)(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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