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提要
湖北枣阳市农民工邓学如在山西煤矿因营救工友负伤造成高位截瘫。邓学如13岁的儿子邓有念推着坐在轮椅上的邓学如步行2000多公里到事故发生地讨公道,两年后,邓学如打赢了这场官司。
这是一个荡气回肠、震撼人心的故事!这是一段历经困苦、洒满血泪的行程!
我们无法想像一个因工伤瘫痪的农民工坐着由13岁儿子推着的轮椅徒步跋涉2000公里从湖北到山西讨公道所经受的艰难;我们无法想像某些人面对如此苦难所表现出的冷漠无情出于何种心态……
我们感谢那些尽职尽责的人们为维护正义所做的一切;我们感激当残疾农民工走投无路之时,工会组织和那些素不相识的好心人伸出的援助之手……
我们反思邓学如令人辛酸故事背后的制度缺失;我们疾呼全社会以制度、良知、爱心来改变农民工的生存现状……——编辑手记2006年11月3日晚,由湖北襄樊、枣阳两级总工会3人组成的为农民工邓学如维权工作组赶赴山西。 临行前,襄樊市总工会通过湖北省总工会与山西省总工会取得联系请求予以支持。
在两省工会的努力下,农民工邓学如与有关单位签订了工伤补偿协议。
2002年,湖北枣阳市农民工邓学如在山西省高平市建宁乡陈家河煤矿因营救工友负伤造成高位截瘫、丧失劳动能力。矿主背着他与其妻子签订了一份支付2万元工伤补助和今后生活费的协议书。邓学如得知真相后,坐在轮椅上由13岁的儿子邓有念推着步行2000多公里到事故发生地讨公道……
这是一个荡气回肠、震撼人心的故事!
这是一段历经困苦、洒满血泪的行程!
11月下旬,笔者专程赶到枣阳市王城镇采访邓学如及儿子邓有念,父子俩讲述了他们漫漫维权路上的酸甜苦辣。为救工友致残
今年39岁的邓学如12年前作为三峡移民从四川落户到湖北枣阳市王城镇陈庙村。
2001年8月,邓学如来到山西高平市陈家河煤矿当矿工。2002年1月26日上午,在井下开提升机的邓学如忽然听到“救命”的呼喊声,井下作业面顶部坍塌将工友项兴权、石平安埋在井下。邓学如前去营救并将项兴权救出,此时矿井再次坍塌将邓学如掩埋。邓学如获救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医生诊断:腰压缩性骨折、脱位伴双下肢截瘫、脊髓挫裂伤。包工头在支付了7900元医疗费后拒绝继续支付,邓学如被迫出院回到枣阳市。
事故发生后,邓学如一家人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家里6亩土地被人耕种后不给一分钱的报酬;不轨之人经常骚扰他的妻子;为治病和儿子、女儿上学,四处借债维持生计……
2002年8月,妻子唐绪珍迫于压力回到四川娘家。从此,邓学如与儿子、女儿相依为命。为了生存,姐弟俩春天到山上抓蜈蚣;夏天去稻田抓小虾;秋天上山采野菊花;寒冬腊月到水沟里捉泥鳅到市场贩卖艰难度日。
踏上千里维权路
2005年8月23日,邓学如在清理妻子衣物时,发现了2002年3月17日邓学如打工煤矿经营承包人与妻子唐绪珍签订的赔偿协议书,约定赔偿邓学如工伤补助及往后生活费2万元,其他一切费用不再负担。邓学如看后十分气愤,因为签订协议书是背着他干的。
为了能够继续治疗及一家人的生计,邓学如盘算着去山西讨个公道。
数千里的路程咋去呢?
没有路费,两个孩子四处求情,当地的一位电焊工帮他们做了一个简易的轮椅车,临行前邓家向村里的16户人家借了280元钱作为盘缠。
2005年9月17日,13岁的儿子邓有念推着坐在轮椅上的父亲邓学如上路了。第一天行80多里,因为下雨在菜农看菜的草棚里歇了;第二天行100多里,鞋已经磨烂,好心人给了邓有念10元钱买鞋一双……一路上父子俩风餐露宿,蚊虫叮咬,饥渴折磨,苦不堪言。
10月15日下午,邓学如父子经过28天步行1300多公里到达目的地山西高平市时,身上仅剩下11元钱。邓学如找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位负责人不仅拒绝为邓学如进行工伤认定,而且态度粗暴地说:“想找谁就找谁去,想告到哪里就到哪里去告。”儿子一直天真地认为再苦再累都不怕,只要到了山西就能讨回公道。这位负责人的一席话使他的希望彻底破灭,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万般无奈的邓学如此时想到了死。他曾通过电话与晋城电视台商谈,请他们联系需要自己眼角膜、肾脏等器官的人,拟将这些器官卖掉换些钱作为两个孩子今后生活及读书费用……
一位律师知道此事后告知邓学如,高平不管就到省城去告……终于讨回公道
2005年11月22日,邓有念推着父亲顶风冒雪开始了再次的跋涉,27天后他们到达了太原市。
山西省劳动保障厅工作人员胡小平接待了他们,当听说邓学如的不幸遭遇后迅速上报,此事立即引起省劳动保障厅领导的重视。
省劳动保障厅干部自发地给邓学如父子俩募捐了生活费,并向晋城市劳动保障局下发了一份《督办函》,要求他们及时对邓学如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并限期向省劳动保障厅汇报处理结果。
2005年12月20日,邓学如终于拿到了工伤认定书。12月23日,经晋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邓学如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被评定为二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被评定为大部分护理。
工伤认定书和工伤等级鉴定书拿到后,邓学如没钱打官司。于是,高平市司法局安排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帮助邓学如诉讼。因为煤矿已经关闭了,法律援助中心以煤矿的出资方高平市建宁乡李家村、程河村、苟家村为共同被告,向高平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06年1月9日,高平市法院经审查后正式受理了此案,并对邓学如进行了司法援助,缓交诉讼费。2006年3月20日,高平市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一审判决:“原告邓学如的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用具费共计206008.33元,由被告李家河、程家村、苟家河村民委员会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互负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后,三被告不服,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6月29日,晋城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邓学如父子俩在山西的8个多月时间里,主要靠儿子邓有念捡破烂挣点生活费。期间,高平市劳动保障局某干部、高平市法院法官、晋城市宇星律师事务所的秦永昌律师、晋城市一名40多岁的中年人、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邓军霞主任纷纷为邓家父子捐款……高平市一名叫李海清的老板让邓学如父子俩在他开的旅馆里免费住了一个多月。另外,还有许多不知道姓名的好心人请他们父子俩吃饭。每当说起这些,邓学如都会流下感激的泪水:“多亏这些好心人的帮助,才使我们父子俩渡过难关。”
工会组织伸出援助之手
法院判决已生效,但对方却迟迟没有履行判决。邓学如父子俩步行2000公里维权的经历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襄樊市总工会及枣阳市总工会的重视。枣阳市总工会负责人受襄樊市总工会的委派专程去邓学如的家里看望,送去了慰问金、衣服。当得知判决执行无望时,襄樊市总工会决定,由两级工会派员再赴山西,帮助邓学如追讨赔偿金。2006年11月3日晚,由襄樊、枣阳两级总工会组成的3人维权工作组和邓学如及孩子一行6人踏上了去山西的列车。出发前,襄樊市总工会通过湖北省总工会与山西省总工会取得联系请求予以支持。到山西后,工作组与山西省总工会、晋城市总工会、高平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局、法院、政府等单位联系,通报邓学如的情况。对此,高平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局、法院、政府召开协调会,专题协商解决邓学如的工伤赔偿款给付问题。鉴于出事煤矿已被关闭,承包矿主不知去向,对煤矿拥有产权的三个村委会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全部工伤赔偿款的实际情况,协调会形成意见:由政府为邓学如垫付一万元,使其能尽快去做第二次手术,并由三个村委会与邓学如签订书面付款协议书,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各支付1万元,付完全部赔偿款为止。如果协议不能履行,高平市法院随时予以立案,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枣阳市总工会与高平市总工会还现场签订了双向维权协议,建立了“友好城市工会”。11月中旬,邓学如分别给襄樊市总工会和枣阳市总工会赠送了“千里维权路,情系农民工”的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叶星刘富运李建勇)(工人日报)(责任编辑:万学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