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全市查处中小学违规收费20宗,清退收费324.3万元;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63.5亿元,减轻群众负担7.3亿元;全市免征农业税,实现农民“零税赋”;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收费82项,减轻企业负担1亿多元;整合路桥收费站31个;查办商业贿赂案件79案……种种数据表明,佛山市自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中共佛山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汇报了3年来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方向的建议。
3年追回欠薪6.67亿
过去3年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农村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了征地补偿、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房屋拆迁管理和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等制度。
2003年以来,全市督促兑现拖欠征地补偿款4796.83万元,督促解决拖欠工程款10.57亿元,安置国企分流职工2.33万元,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67亿元。
政府采购节约资金6.4亿元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适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完善。
据悉,200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各类工程招投标4869项,中标价447.03亿元,下浮率9.07%;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1693宗,成交金额257.41亿元;国有产权转让144宗,成交金额36.21亿元;政府采购实现管、购分离,完善和规范了采购流程,集中采购51.97亿元,节约资金6.4亿元。
征用土地实行听证公示制度
市纪委提出,未来五年,将进一步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全面建设具有佛山特色的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点督促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措施即征地补偿款直接拨付给农民、征用土地实行听证公示制度。
同时,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异物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工作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高等学校收费,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问题。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医药价格监管,进一步治理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记者徐靖、陈钰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