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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消息 12月19日上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通报近年来公安机关与人民银行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在发布会上(来源:中国网)
全国今年破获多起重大地下钱庄案 涉案金额140亿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以来,广东、上海、内蒙、北京、辽宁、黑龙江等地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5800多万元,涉及非法经营资金达140多亿元人民币。
韩浩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近年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公安部与央行公布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公布了公安部与央行公布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八大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分别是:1、广东珠海黎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浙江杭州某公司等抽逃出资案;3、北京丁某贪污受贿案;4、上海罗某地下钱庄案;5、湖北省“4?13”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6、浙江宁波涉赌涉税洗钱案;7、北京陈某地下钱庄案;8、广西黄广锐洗钱案等。
当前国内外洗钱活动主要有7种手法
韩浩介绍说,当前国内外的洗钱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法:
第一,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于转移和藏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第二,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地下钱庄是我国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非法的金融组织,它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的犯罪,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政府严厉打击和取缔地下钱庄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
第三,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第四,通过现金的走私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随身携带或将大量的现金藏匿于交通工具出入境。
第五,通过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商品房,投资房地产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第六,利用进出口的贸易进行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第七,利用证券期货市场进行洗钱。为达到把“黑钱”“洗白”的目的,有些不法分子使用支票存入资金,然后将其作为证券期货市场内受获得资金转移,有的买入股票后,将股东账户和其中的股票转托到其他的证券公司,然后将股票卖掉,提取现金。
公民要树立反洗钱意识 别轻易将身份证件转借他人
作为公民如何来防范洗钱犯罪?韩浩说,老百姓要特别提高反洗钱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树立反洗钱的意识。此外,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轻易将一些身份证件转借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开立银行账户进行洗钱。
原中行广东开平支行两行长遣返工作还在谈判中
韩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三任行长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将近6亿美元,后来通过香港地下钱庄洗钱到美国,在美国购买了豪宅,后来经过中美双方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已经把三个行长,一个主要的犯罪嫌疑人遣返回国,这是中美执法合作的一个成功的案例。另外两个人的遣返工作还在谈判当中。
名词解释:洗钱和洗钱犯罪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所谓洗钱,简而言之就是把“黑钱”合法化。洗钱是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行为,不仅扰乱了国家的金融和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妨害了正常的司法活动。依据我国刑法191条的规定,洗钱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黄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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