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被誉为“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是我国、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是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器”和“调节器”,是我国和东亚地区地理环境格局形成的地形屏障,对我国与东亚气候系统稳定起到重要作用;是中国水资源安全战略基地和水能资源接续基地;是我国和全球重要的生物物种基因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安全屏障,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独特的战略作用。
一、西藏环境基本情况
(一)独特的自然环境
西藏高原由一系列巨大的山系、高原面、宽谷和湖盆组成。许多闻名世界的高大山脉构成高原貌的基本骨架,这些山脉按走向可分为东西向和南北向两组,其间分布着许多低山丘陵和湖盆宽谷,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缓倾斜,海拔从5500米递减到4000米左右。西藏是世界上峡谷最多的地区之一。这些峡谷主要分布在西藏东部和南部边缘地区,其中最著名的是雅鲁藏布江大拐弯峡谷和藏东三江(怒江、澜沧江、金沙江)峡谷。
(二)生物的多样性宝库
西藏有维管植物6530种,维管植物物种多样性丰富度仅决于云南和四川,居全国第三位;药用植物1000多种,其中有特殊用途的药材300多种;珍稀濒危保护植物348种,其中55种为西藏特有,39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野生脊椎动物900种(亚种),野生脊椎动物中有近200种为西藏高原所特有,其中125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1/3以上。此外,西藏有昆虫类动物4000多种,其中1100多种为西藏高原特有种,60余种为珍稀种。
(三)丰富的自然资源
全区地表水资源总量为4482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为1107亿立方米,大小湖泊有1500余个,总面积2.42万平方公里,现大多数湖泊仍处于原生状态。截止目前已发现的矿产达70多种,已探明储量的有26种,其.中11种的储量名列全国前五位。铬铁矿储量丰富,矿点分布面积达2500平方公里。有林地面积717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0.9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93%。
(四)生态环境建设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的经济社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环境保护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十五”期间自治区实施了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植树造林、草原建设、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启动了那曲中部草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截止目前,全区共建立38个自然保护区(国家级9个)、17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1个)、7个森林公园(国家级)、3个地质公园(国家级之个)、土个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40.83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03%,居全国之首。西藏拥有的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珍贵地质遗迹在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均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积极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控制土地荒漠化、沙漠化的继续扩展,有关地、县(市)加强了对江河流域的综合开发规划,积极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和人工防护林体系建设。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和“先易后难、林跟水走、水利先行”的原则。据不完全统计,三十多年来,全区人工林保存面积8.67万公顷,义务植树9000多万株,封山育林面积累计达到20万公顷,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木材蓄积量的双增长。
二、认真履职,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立法监督工作
根据西藏自治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情况,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维护全球环境安全,近年来,自治区相继制定和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其他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有些条款是属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如《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等。初步形成了与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常委会围绕自治区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保护难度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草畜矛盾、草场过牧以及气候、自然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问题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先后对青藏公路色季拉山、巴松错公路建设生态环境的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对其他一些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时,只要涉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内容的,我们都把其列入检查的重要内容,如:2003年开展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中,我们就把建设项目是否落实“三同时”制度和在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我们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为了达到执法检查的目的,坚持了五条基本做法:一是把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相结合,不就执法检查论执法检查,而是把执法监督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渗透到工作监督中,把工作监督提升到促进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上来;二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深刻认识对“一府两院”进行执法监督,是特定意义上的支持和帮助;三是处理好检查数量和检查质量的关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住那些最紧迫的、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进行既有力度又有深度的执法检查,让“一府两院”感到人大执法检查支持在关键,监督在要害上;四是处理好检查方法和检查效果的关系,做到认真准备,深入基层,广泛吸收基层人大代表参加,不搞形式;五是狠抓督促整改,务求实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执法部门和各地职权范围内的,及时要求执法部门和当地政府解决,需要自治区解决的,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常委会在审议时,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了这些审议意见。对重大违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常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向区党委作汇报。
通过一系列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全区干部职工和广大农牧民群众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和协统一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执法检查促也解决了许多具体问题,使一些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得以解决,如:关闭小水泥厂、垃圾填埋厂等严重污染源,促进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制止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破坏性开采等。
三、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一是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全社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始终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各种不同形式、不同途径宣传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规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生态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使环境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步入了健康的发展轨道,初步形成了一个全区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保护环境与资源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是不断加强草原建设和草场的保护力度。通过积极落实草场承包责任制、大力开展人工种草、草场围栏、草场灌溉、人畜饮水、草原“三灭”、游牧民定居工程以及草场轮牧、休牧、禁牧制度的实施和不断加大对畜群结构的调整、牲畜的适时出栏等工作的开展和项目的实施,有效地加强草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草场沙化、退化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提高了草地的生产力和牧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通过完善草场承包责任制、加大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科技养畜等多种渠道,开展游牧民定居、牲畜棚圈、太阳能人畜饮水、人工种草、草场围栏等项目建设,有效地缓解了草畜矛盾。
三是加大了对资源开发区的强制性保护力度。据统计,五年间出动近千人(次),对全区矿产、旅游、藏药材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贯彻落实对矿产资源“保护优先,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原则,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矿产开发的管理力度,把矿山环保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有关矿山生产秩序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加大了对各采矿企业的执法检查和治理力度,严格环保措施的落实,使矿产开采生产秩序开始逐步纳入了正规的管理轨道。关闭了一批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破坏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矿山,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
四是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维护了生物多样性。为有效地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对野生动物的有效保护,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措施,上至地区下至县、乡(镇)都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管理局、管理分局、管理站及森林公安等)或组织,层层签订了野生动物保护合同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了切合本地实际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和保护网络,许多乡村的牧民群众不仅自觉停止狩猎,而且还能自发地与盗猎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作斗争,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使一些珍惜野生动物的数量不断增加,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维护了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再现了动物与车辆并行、人与动物和睦相处。
五是开展了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工作,基本实现了重点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国家关于关停污染严重的“15小”和“新5小”企业的决定,全区共关闭水泥生产线9条、小钢铁厂5家、小造纸厂4家。开展了医院污水治理工作,自治区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实现了医疗污水达标排放。落实了三个清洁生产项目,在自治区藏药厂、拉萨啤酒厂、拉萨皮革厂开展清洁生产试点。编制了《西藏自治区“一江四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拉萨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启动了重点城域和重点城镇污染防治工作。
六是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拉萨市开展了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工作,对餐饮企业进行了饮食油烟污染治理,取缔了燃煤锅炉,对全市的金属加工点进行了集中规范,并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开展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的禁止“白色污染”专项行动二昌都地区在昌都镇开展了禁止“白色污染”活动和取缔燃煤锅炉专项治理工作。林芝地区在八一镇对燃材锅炉进行了取缔。各地区对噪声扰民、垃圾污染等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十五”期间开工建设了昌都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日喀则市、泽当镇、八一镇、狮泉河镇、那曲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拉萨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七是积极的污染防治工作,大幅度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了城镇环境质量。全区2005年比2000年工业粉尘排放量减少了70%以上,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减少了50%以上。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全面达标。
八是加强对青藏铁路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监督。青藏铁路建成对我区经济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将从根本上提升我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加强对青藏铁路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确保把青藏铁路建设成生态之路、环保之路、绿色之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青藏铁路的环保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协调、管理组织,完善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了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有效地推动了铁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进行。
“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践历程看,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实现西藏环保新跨越的力量源泉和强大动力。二是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建设中求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和谐,是西藏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三是以污染防治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是做好西藏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任务。四是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统一监管,协调配合,全民参与,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跨越,取得新突破的重要保障。五是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将环境保护工作推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是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所在。
四、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保护难度大。受“高”、“寒”等恶劣自然条件影响,西藏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全区生态环境整体上仍处于轻一中度退化状态。由于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环境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难度较大;砍伐爬地柏、沙生槐等水土保持植被和大量使用畜粪作燃料等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短期内难以改变;农牧业生产方式粗放,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依然存在;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等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逐步产生。青藏铁路建成运营等基础设施完善后带来的人流、物流增加,将进一步推动矿产业、旅游业、藏医药业等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这些产业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赖程度非常高,加快发展势必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更大的压力。
(二)气候、自然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由于受高、寒等恶劣自然条件影响,加之大风、干旱、霜雪等灾害的长期侵蚀,加剧了草场的沙漠化。据研究资料显示,那曲地区草场面积5.1亿亩,草场退化面积已达2亿亩以上,占到草场面积的40%,且有每年以3--5%的速度退化,日喀则地区可利用草场面积1.4亿亩,大部分草场存在着退化现象,其中,重、轻度草场退化面积已达5000万亩,占可利用草地面积的35%,并有以每年1%的速度递增。只有阿里地区草场退化程度较轻,但毒草(醉马草)蔓延趋势加大,侵害面积不断扩大,据改则县反映,个别地方毒草已站草场面积的50%左右,对成畜的危害极大。另外,由于全球变暖,近几年雪线上升、冰川消融加快、降水量增加,导致河流、湖泊水位的逐年上长,淹没了大量的草场。
(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环境保护压力加大。“十一五”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到2010年,我区的城镇化率将达到25%,城镇人口将超过百万,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将大幅增加。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弊端将逐步显露出来,城镇生活污水将成为我区水体的主要污染源,城镇大气环境将面临着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双重压力,城镇垃圾将成为困扰城市环境的一个重要问题。矿物质能源的大量使用,将使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并产生新的大气环境问题。
“十一五”期间,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的联系与交流,为促进西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