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延军实习生崔磊)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并将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本市鼓励节约土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