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此举引来广泛争议
据法制晚报报道
沁阳是河南省西北部的一个县级市,短短3年,这个县级市吸引了高达近百亿元的投资,成为跻身河南省十强的经济强县(市)。这背后究竟有些什么“奥秘”呢?
县级市引资近百亿
沁阳市政府在2005年7月11日下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沁阳市荣誉市民”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试行)》,今年6月20日又下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外来客商和优秀企业家颁发“沁阳市特别通行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享受的待遇有12项,其中包括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等。
未给予优惠工作人员受查处
今年61岁的广东客商江永寿回忆,今年10月的一天,因为有急事,再加上对郑州的路况不太熟悉,出现了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车辆拥堵。在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的时候,他连同沁阳市政府颁发给自己的“荣誉市民证书”一同交给了交警。随后,交警说:“下次注意,这次可以走了。”
2004年底,有一位享受“荣誉市民”待遇的外地客商没有在沁阳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停车,被值勤交警发现并对其进行罚款处理。最后,有关部门对这位交警进行了严厉批评。
2005年,一位外来投资者到该市一处景区游览,工作人员没有兑现“荣誉市民证”的相关优惠政策。有关部门了解到情况后,对该景区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免谈话,并对责任人警告处理,责令其向客商赔礼道歉。
有违平等还是创新《通知》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会学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开批评这种做法“违背了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为了吸引投资,给予投资商‘超国民待遇’,是对社会公平环境和法制环境的严重伤害”。
当地群众更是明显分成两派并进行激烈的“民间论战”。一部分群众认为,专家的批评切中要害;持相反意见者则表示,只要政府改革的方向不错、目标不偏,能吸引巨额投资搞活当地经济,解决就业问题,这才是真正的“创新性政府、创新性行政”。
面对争论,沁阳市商贸局局长郭汝星表示:“我们的初衷是宣传、营造出一种尊重、关心外地客商的氛围,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是给外地客商一种社会地位;我们的规定,也完全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灵活掌握,没有超越法律。”
他们还规定,凡是外商在本地投资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每月1日到25日为“安静生产日”,全市职能部门一律不得对企业进行例行检查。这被称为一条“高压线”。据透露,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名触动“高压线”的公务员的“官帽”被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