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这种行为将受到严惩
生活日报12月18日讯(记者 魏传强)交强险费率由保监会统一规定,实行全国统一费率,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不能私自打折。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却在悄悄打折销售交强险。
省城市民刘先生的车险马上就要到续保期了。连日来,刘先生不断接到各家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促销电话。上周三,一家大保险公司业务员打电话称,如果按照去年的赔付条件,全额报价是4000多元,但最低可以打9折即3700多元。对方称:“打折的部分为车险中的商业险,交强险部分是不打折的。”就在刘先生犹豫不定时,另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随后打来电话称:“他们的商业险部分可以打8折,这样总的保费就是3400元。”
上周六,第三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表示,可以在商业险打8折的基础上,交强险再优惠100元,这样总共是3200多元。正当刘先生要作出决定时,第四家保险公司又称,他们不仅商业险可以打7折,交强险还可以再优惠150元,也就是说,只花2900元钱就可以搞定了。
随着各保险公司报价的连连攀低,刘先生心里起了疑问:“少交钱自然很好,但如果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也随之降低该怎么办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期很多车主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随着年底的到来,省城一些小保险公司在营销车险的过程中,不仅商业险部分的折扣相互攀低,而且交强险部分也可以给出50元至150元不等的优惠。记者今天下午采访了一位声称可以将交强险优惠150元钱的某保险公司业务员。该业务员称,虽然国家规定交强险不能打折,但他们是将自己的提成拿出来返还给客户。
对此,省城一家大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说,车险折扣的高低应该是和服务质量紧密相连的,因此车主购买过低折扣的保险应当谨慎,而购买折扣特别多的交强险就要更加小心了。
记者又从山东省保监局了解到,对于违规机构,中国保监会明确表示:将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限制业务范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对于违规责任人要依法采取“责令撤换”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上级公司有关责任人。各保险公司要对有关分支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