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19日电(记者侯严峰、王研)当前正值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全国不少地方招聘会开得热热闹闹,但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令人担忧:有些单位,为求职者设置了诸如性别、年龄、相貌、学历、户籍、经验等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就业门槛。
近日“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5.5%的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58%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许多单位明确声明不要女性,借口是女性要生孩子、不专心工作;一些单位招聘员工好似选美,完全不看是否有真才实学;在公务员招考中,相关单位屡屡提出“只限本地户口”的条件。甚至血型不好、城市独生子女等,都成了拒绝求职者的理由。个别企业“姓裴不吉利、姓贾有损公司信誉”等歧视性要求,已荒唐到极其可笑的地步。
更值得忧虑的是,在供求比例失衡、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这一现象有普遍化、“正当化”、“合理化”的趋势。因为用人单位处于优势,把持着话语权,求职者面对就业歧视时很少有人诉诸法律。
就业歧视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损害了求职者的权利和尊严,有的求职者因被歧视心灵受到伤害,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其次是破坏了社会公平,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优化配置,成为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于就业平等,我国相关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法律往往没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导致就业歧视愈演愈烈。
要消除就业歧视,需要加快立法,将有关法律中反就业歧视的宣示性条款变成更具操作性的规范。政府部门应尽快全面清理目前公务员招考中的各种显性和隐形歧视条款,为全社会做出良好的示范;用人单位要摒弃特权思想,树立人人平等的用人观;政府部门应建立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机制,督促其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办事。解决就业歧视问题,建立健康平等的社会就业环境,需要政府、社会付出持久的努力。
最近,由多位学者参与的“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调查显示:有85.5%的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其中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58%。现下各类招聘中出现的歧视五花八门:年龄、性别、学历、户口、地域、身体状况等等,并且歧视不仅仅存在于企业,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中也明显地存在。
就业歧视的普遍存在固然有就业形势严峻的原因,但与人们主观认识中的模糊性也密切相关。例如,有的人认为,歧视是优胜劣汰竞争原则的必然结果,是资源配置的必然需要;有的人质疑,反就业歧视是不是损害了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和契约自由?有的被歧视人也以为,受歧视就是被别人看不起,原因在于自己太穷,不怪别人,如此等等。
由24位学者组成的“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九成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课题组表示将起草《反就业歧视法》草案,并准备将这一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用人单位的“歧视理由”各种各样:比如女生不要,本科不要,非本地户籍不要等等。(《北京晨报》12月18日)
反对就业歧视,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毫无疑问是必要的。但此次调查所揭示的歧视理由,却不能完全以用人单位“歧视”一言以蔽之,相当部分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完全怪罪用人单位恐怕不合适。资料图片
主持人:近日,北京市举办了一场冬季招聘会,吸引了许多应聘者,但招聘会上一些用人单位的招工条件千奇百怪,招工限制也层出不穷,人为设置了许多就业障碍。
小许是一位前来应聘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从去年开始,她就和其他同学一样,繁忙的奔波于各种招聘会上,但每次她都失望而归。
80后:城市独生子女遭遇就业歧视 图
资料图片
“我们一不要城市孩子,二不要独生子女。”前不久,在河南省首届水电行业应届毕业生招聘会上,中国水利水电某工程局提出的招聘条件让一些毕业生睁大了眼睛。
该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说,这是该单位多年的经验。地质勘测常在野外作业,条件比较艰苦,以前招聘的很多城市孩子和独生子女都因受不了苦而离开,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现在他们干脆只挑农村学生,而且一般不考虑独生子女。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