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今日安报》报道,日前,郑州某烟酒商行在媒体上打出了“相约圣诞,激情‘裸’奔”的广告,广告说,将于12月24日平安夜,在郑州二七广场等地,举办一场由284名青年男女参加的群体裸奔活动,意在借肢体语言,反对白酒产品的过度包装,以唤起消费者健康消费的意识。
当前,酒类产品过度包装的问题普遍存在,民间自发组织活动以引起社会关注,本无可厚非。但反对过度包装非得“裸奔”吗?如此群体裸奔,真的是一场公益活动吗?恐怕不是。圣诞节即将来到,选择在这个时候,以“裸奔”的形式来宣扬“公益”,其商业炒作的目的昭然若揭。
284个人在公共场合群体裸奔,有悖于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在现代文明社会,公共环境应该是健康有序的,一群在物质利诱下裸奔的身影出现在公共视线中,本身就是对公共空间的污染。更重要的是,公益活动的实施方式也应是“公益”的,打着公益的旗号,把公共道德乃至法律法规统统抛之脑后的做法,只能是对公益价值的亵渎。从这个角度看,恶炒“裸奔”的做法,是一种比商品过度包装更可怕、更值得警惕的“过度包装”。
无节制、不道德的商业炒作,暴露出商业伦理的不健康。笔者认为,要想杜绝此类恶俗商业炒作,不能只寄希望于商业机构的自律,而必须重树理性的商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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