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盛茂刘亚洲)白天是教师,夜晚变成梁上君子。12月18日,连云港市灌云县小伊山中学两名教师孙某和杨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连云港中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6个月。
今年2月,连云港灌云县警方接到小伊山中学老师的报案称,该校电脑室连连被盗。 经过警方两个月的查访发现,该学校杨某和孙某家中曾出现学校丢失的电脑配件。通过警方的讯问,二人对偷盗学校电脑配件这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孙某2002年9月师范毕业后在灌云小伊山中学任教,平时十分爱好上网,但一时又无力购买电脑。2005年底,孙某经过学校电脑室时发现,防盗门没有上锁,于是产生将电脑配件偷回家组装电脑玩游戏的念头,在轻松得手之后,孙某还窃取了一名女教师的手机。
在偷窃的过程中,孙某发现本校另一名教师杨某竟为“同道中人”,于是两人一拍即合结成对子。从此,两人频繁变换角色——白天上课夜晚做贼,多次趁夜窜入学校电脑室及校长室,盗窃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及多套电脑主板、硬盘等,总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据了解,两人所盗物品除自用外,其余则组装成电脑后卖掉,所得违法收入全部用于挥霍。今年9月,灌云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不服向连云港中院提出上诉,经中院审查,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