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双岗杀人案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被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为抑郁症患者的凶手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庭当庭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之前,陈某的父母已经代其赔偿了受害“小姐”1万元。
文质彬彬不似恶徒
今年8月15日,有抑郁症的陈某为了达到自杀目的,召一“小姐”到双岗一小旅社,妄图杀害“小姐”以达到自己被判死刑的“自杀”目的,后“小姐”机智逃脱只是颈部受了伤(本报曾多次报道)。案件发生后,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陈某患情感性精神障碍(即通常所说的抑郁症),案发时正在发病期,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我国法律,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庭上,戴着黑框眼镜、看似文质彬彬的陈某承认了上述犯罪事实,对自己的行为他表示:“太不应该了,无论判我几年,我都会面对现实,好好改造……”
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
昨日,公诉人认为,“小姐”逃出房间请人帮其报警使得陈某的犯罪行为不能继续,属于犯罪未遂;而陈某辩护律师却认为陈某能逃跑却没有逃跑,而且实施犯罪后,一直将水果刀放在桌上等待被抓捕,其行为属于犯罪中止。一审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
精神病人屡屡行凶
为什么父母、同事眼中表现尚可的被告人突然向素不相识的“小姐”举起了屠刀?公诉人指出,虽然陈某在亲笔供词中说父母离异,工作不顺利,心理不健康是导致他想犯罪的主要原因,但陈某并不知道自己患有抑郁症(只是感觉自己心理有点问题),这一点应当引起全社会注意。
公诉人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了好几起精神病人恶性案件,给很多被害人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社会必须警惕心理危机人群因精神失控而导致恶性犯罪案件的发生。在社会还没有建立一套对这类人群的犯罪预防体系,公诉人建议,意识到有心理问题的人群应该加强对自己的心理疏导;社会竞争加剧,容易导致精神疾病,政府部门也应当予以关注,开展一些心理咨询、诊疗活动。(庐剑、维家、苏艺、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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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