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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忆莲(右)说,反洗钱可遏制贪污受贿。
新华社记者 袁满
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10月31日表决通过以来,有关部门昨天首次通报了近年来公安部门与银行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据介绍,《反洗钱法》明年施行后,执法机关将获得48小时的资金冻结权,用以制止外逃贪官转移金钱。此外,公安部门发出提醒,公民不要轻易地将一些证件转借给他人,以免利用开设洗钱账户。
资金冻结权成反洗钱利剑
贪官外逃大多涉及转移金钱,国家如何应对?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表示,《反洗钱法》施行后,法律将赋予执法部门一个权力———48小时的资金冻结权,即反洗钱部门可以及时地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控制,避免“黑钱”外逃。
蔡忆莲同时表示,今年末,我国全面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以后,同样要接受中国监管当局的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
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同时也是反洗钱的三个基本制度,分别是建立客户真实身份的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
“如果以外资银行作为洗黑钱的渠道,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反映出来。”蔡忆莲说。
居民不要轻易转借身份证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昨天也指出,中国公民应该认清洗钱犯罪对于社会的危害,并加以防范。“洗钱犯罪对老百姓个人的利益造成的损害是间接的,但洗钱会为其他严重犯罪活动‘输血’,日益成为贩毒、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诈骗、涉税等犯罪活动的伴生物。”
她呼吁中国公民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轻易地将一些证件转借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开立银行账户进行洗钱。
地下钱庄涉案金额逾百亿
韩浩介绍说,今年以来,广东、上海、内蒙古、北京、辽宁、黑龙江等地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涉案达140多亿元人民币。
六种洗钱手法被披露
1.利用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或者证券期货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于转移和藏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2.利用地下钱庄洗钱。地下钱庄是我国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非法金融组织,它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犯罪分子利用其将黑钱转移出境。
3.利用互联网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4.利用现金走私洗钱。不法分子随身携带或将大量的现金藏匿于交通工具出入境。
5.利用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商品房,投资房地产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6.进出口贸易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典型案例
北京丁某贪污受贿案
2006年3月,公安部经侦局接到一起可疑资金交易线索:2002年11月至2005年12月,丁某及其亲属的个人账户收到从香港及巴基斯坦汇入约233万美元,并结汇约820万元人民币,随后用于购房、购车消费。经北京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调查,丁某系北京某外运公司一业务经理。2005年初香港某公司经理周某找到丁某,许诺如丁某将其公司的海运业务交给他代理,可给予丁最低2.5%的好处费,丁某遂将其公司代理的部分海外运输项目分包给该香港公司。后周某将共计170万美元的好处费汇给丁某。目前,丁某已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正配合检察部门对此案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刘甲 陈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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