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获刑从轻,其他4被告不服判决将上诉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王瑾)昨日上午,某时尚杂志编辑齐小晶在二中院领到了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打死情敌的被告入狱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院确认了齐小晶在今年2月5日与他人因感情问题产生矛盾,指使刘剑等人在崇文区一歌厅包间内将情敌张某打死,另造成赵某轻伤。法院认为,齐小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齐小晶和其他被告人的亲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故对他们的处罚可以从轻。
最终判处齐小晶15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1年不等,连带赔偿受害人家属37万余元。宣判后齐小晶称:“我对判决非常满意,还以为会被判死缓或无期。”据悉,除齐小晶外,其他4名被告均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