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小偷不报案 私设公堂拘禁12小时
糊涂夫妻拘禁小偷获刑
本报临沂12月19日讯 一对夫妻抓了小偷后,不报案却将其扭回自己的租住处进行“审问”,又将其捆绑长达12小时,结果触犯了刑律。 15日,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该夫妻顾某和苏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顾某和苏某都是吉林省通化市农民,夫妻俩在临沂市区沂蒙路南段经营一网吧。今年8月23日,顾某夫妇在自己经营的网吧里发现有4台电脑里的处理器和内存条被偷,经仔细回想,夫妻俩怀疑是经常来此上网的两名江苏籍祁姓青年所为,于是就开始四处打听这两个人的下落。
9月2日晚10时许,顾某得知其中一青年在市区解放路中段一网吧内上网,便叫上妻子苏某来到该网吧,经仔细辨认确认后,夫妻俩便将该青年扭回自己的租住处进行“审问”。当该青年承认了他和朋友共同偷窃其网吧内电脑里的处理器和内存条后,顾某夫妻俩便让其打电话给其家人或朋友,送2000元钱来用以修复电脑。
为防止他逃跑,顾某让苏某找来绳子将其反绑在其租住处的自来水管上。次日上午10时许,祁某的老板得知后,便送来了2000元钱,顾某才将祁某放走。9月3日下午,祁某来到当地警方投案自首并报案,顾某和苏某在其经营的网吧内被抓获,当日夫妻俩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顾某夫妻俩抓住小偷后,不但不报案,而且将其捆绑长达12小时,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作者:通讯员 增才 刘强 记者 胡志英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