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个人合作建房仍是房地产开发?
该市房管局局长称其中一些做法违规
晶报讯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成功“拿地”之后,遭遇了重重阻力,地方管理部门也于近期表达了否定的态度。 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发起人赵智强无奈地表示,个人合作建房到底惹谁了?
11月15日,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委托的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取得了一个30亩地块的开发权。成功“拿地”,意味着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然而,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成功“拿地”的消息甫一发布,就传出了遭遇房地产开发公司集体“围攻”的消息。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最近更是向媒体公开表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根本不是集资建房,而是房产开发”,并认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有一些做法是违规的,有些地方是涉嫌欺诈的”。这是地方管理部门对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首次表态。
胡立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涉嫌欺诈的说法。但他强调,温州的合作建房是按照房地产开发程序走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合作建房。
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发起人赵智强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确实使用了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的模式。但这是温州不允许个人和社团参与招投标限制下的无奈之举。他还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将合作建房视同于房地产开发,是要给温州个人合作建房“上套”: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如被视同房产开发,将存在违法预售嫌疑,且必须缴纳房地产交易税。
赵智强满腹委屈地说,个人合作建房除了惹了房地产开发公司之外,还惹谁了?他表示,个人合作建房是一个新生事物,禁不住风吹雨打,希望政府部门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