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人盗用 证监会名义诈骗
警方首次发布经济犯罪预警信息
晶报记者彭蓬实习生刘秀秀通讯员毛寿斌
昨日,我市警方首次发布经济犯罪预警信息,称在近期工作中发现有犯罪团伙盗用“中国证监会”及正规证券机构名义,利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从事违法犯罪;亦有人通过组团出国考察进行商贸诈骗,提醒市民不要上当。
诈骗招数1
代客理财骗取咨询费
市公安局副局长、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李洪朗说,近期,警方及深圳证监部门在罗湖、福田两区发现,有8家非法投资咨询公司通过电话、电视、网络等向全国各地宣传,称其公司推出一种新的理财方式,会员无须先缴纳会员费,只要将自己的股票代码及交易密码告知该公司的业务员,由公司业务员操纵股票的买卖,盈利后按约定好的比例收取咨询费用。
“这些公司都是非法经营的,市民如果被利益诱惑,很容易遭受损失。”警方调查发现,这些公司并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他们招收会员20至100多名不等,涉案资金40至500多万元人民币。这些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往往与实际不一致,提供给客户的电话一般是手机或小灵通;有的甚至不与投资者签订任何书面材料,而且要求投资者将“咨询费”等打入个人银行账户等,一旦造成损失,客户往往投诉无门。有的非法投资咨询机构甚至假借深圳一些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名义招揽客户。
诈骗招数2
盗用证监会名义骗会费
同时,警方还发现有盗用“中国证监会”及有关证券经营机构的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目前,我们已经发现举报此类诈骗形式的线索7宗。”
这些非法投资咨询机构或个人以“中国证监协会监察办”、“深圳证券调查组”以及有关证券经营机构的名义,向在深圳市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登记注册的会员发送短信,称会员所在的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已被证监会查处,善后工作由深圳市某证券经营机构全权处理,欺骗投资者再度缴纳会费,并要求投资者认购股票及股权。
据悉,此类非法机构或人员诈骗的对象多数是曾在我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办理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会员客户,针对客户急于赚钱或弥补投资亏损的心理进行诱骗,且这些非法机构或人员还制作了印有“中国证监协会监察办”、“深圳证券调查组”印章的书面资料,极具欺骗性。
诈骗招数3
“出国考察”一次获利70万
此类诈骗以国内企业为对象,通过组团出国考察骗取高额境外考察、签证费和食宿费进行获利。其主要手法是:某些公司以帮助内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为名,通过互联网、传真、电话等手段向内地企业发送信息,一旦有企业回应表示想拓展海外业务时,该公司业务员便要求该企业做出工程方案或邮寄样品,然后告知该企业:外商对其产品有兴趣,并出示假的邀请函谎称外商邀请相关企业人员出国签合同或协议,从而组织被骗企业出国考察。
当被骗厂商达到40-50家时,犯罪团伙便以出国考察的名义收取高额出国食宿路费和代办护照签证费。出国后,为迷惑厂商,犯罪团伙的国外同伙假装以国外分公司的名义与受骗企业代表谈判签约,签好后便把企业代表丢在旅社不闻不问,等签证到期后即安排回国。
这种诈骗方式主要是通过组团出国考察签约为名骗取出国费用的巨额差价,诈骗团伙组织一个四五十人的考察团一次就可以获利50至7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