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日前发表的报告显示,亚洲许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过每立方米70微克,包括河内、胡志明市、新德里、北京、上海等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严重超标。(《中国青年报》12月18日)
凭着昔日看新闻留下的模糊印象,北京、上海的空气质量基本上是达标的,为了避免印象出错,笔者在网上找到了以下官方数据:上海,今年1月至10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1%,预计全年优良率为90%;北京,截止到12月13日,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已达到215天。
这就让人奇怪了,外说超标,内说达标,谁才是庐山真面目?或者,我们有必要去翻翻《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详细表述。该《标准》关于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限值的表述是:一级标准每立方米40微克,二级标准每立方米100微克,三级标准每立方米150微克。
原来这就是奥妙所在。世卫组织规定,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应该小于每立方米20微克,比起我们的一级(优)二级(良),差距以倍数计,难怪一边是优良达标,一边是毫不留情见诸“黑名单”。国家标准从低从宽要求,容易“形势乐观”,可难掩“优良”空气不“优良”的客观事实。我们经常说要与国际接轨,那为什么空气质量标准不与国际接轨呢?
亚洲国家和地区每年因城市空气污染而过早死亡的人数已经超过53万,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已经敲响警钟。为了公民的生命健康,为了增强忧患意识,空气质量标准应该与国际接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