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赵杨记者李凌鹏)叶先生花了10万元巨款买来一只巨型贵宾犬,店方承诺狗狗卖出7天内患传染病死亡将全额退款。4天后狗狗患病死亡,叶先生认为狗狗死在“保修期”内,起诉宠物店要求全额退款。 昨日,青羊法院一审判决,宠物店退钱。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4日,叶先生花了10万元从宠物店买下一条巨型贵宾犬。在合同中,宠物店承诺如果狗狗在卖出7日内出现犬细小病毒等传染性疾病,将为其免费治疗,如治疗无效死亡,他们店还将无条件退还全款。7月2日叶先生将狗牵走。4天后狗狗发起病来,经宠物医院诊断为患有犬细小病毒。此后,狗狗病情加重,出现肾衰竭症状。7月10日,狗狗因治疗无效死亡。
叶先生认为狗狗因为患犬细小病毒死亡,属于店方承诺的退款条件,店方应该全额退还购犬款,并支付他垫付的1550元治疗费。
宠物店则认为,狗狗死亡时化验为肾衰竭等症状,并不是犬细小病毒所致,不属于“保修”范围,不应退款。双方争执不下,闹上法庭,叶先生起诉宠物店,宠物店反诉叶先生。
昨日上午10时左右,青羊法院公开宣判,叶先生胜诉,宠物店全额退还购犬款并支付治疗费。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叶先生和宠物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宠物店提出的狗狗不是死于犬细小病毒而死于肾衰竭的辩解理由因证据不足不能成立。宠物店应退还购犬款10万元,并支付叶先生垫付的1550元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