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学校社区都要建立应急预案
本报讯 近日,市应急办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印发和实施,为健全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工作依据。 《办法》具体要求,乡村、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社会单元都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制各自的应急预案。
《办法》规定,应急预案应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阶段的行动计划、组织职责、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等,并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
《办法》要求,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横向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纵向延伸到区(县)、乡(镇)、街道及乡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乡村、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社会单元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制各自的应急预案。主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单位,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活动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办法》强调,本市应急预案管理遵循“分级分类建设,属地为主管理,专业指导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分六类两级,即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社会单元应急预案和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六类,市级应急预案体系和区(县)应急预案体系两级。市应急办统筹指导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工作,各部门、各区县负责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本部门、本地区的应急预案体系。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