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总结了洗钱活动的七种手法: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通过现金的走私进行洗钱;通过投资进行洗钱;利用进出口的贸易进行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利用证券期货市场进行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