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央行揭秘共舞反洗钱利剑内情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这部似乎与老百姓生活相对遥远的法律,将在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而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岁末年终联合召开的这次新闻发布会,无疑为法律的实施弹出了强有力的前奏。 更吸引人眼球的是,发布会对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舞反洗钱利剑的内情进行了披露。
法制网记者 徐伟 倪晓
打击洗钱犯罪8大典型案例
广东珠海黎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浙江杭州某公司等抽逃出资案
北京丁某贪污受贿案
上海罗某地下钱庄案
湖北“4·13”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浙江宁波涉赌涉税洗钱案
北京陈某地下钱庄案
广西黄广锐洗钱案
发布会披露洗钱活动7大手法
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
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通过现金的走私进行洗钱。
通过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房地产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利用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利用证券期货市场进行洗钱。
“我国对每年洗钱犯罪造成多少损失没有精确的统计,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应该占到GDP的3%到5%。”在今天上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透露。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进一步透露,“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每年的非法清洗‘黑钱’金额甚至超过了政府的预算。”韩浩认为,“洗钱犯罪对老百姓个人利益造成的损害是间接的。然而,洗钱犯罪会严重危害一个国家经济体系的稳定,造成经济扭曲和经济秩序的混乱。”
十次情报会商研判百起可疑线索 共舞反洗钱利剑斩获140亿黑金
发布会还向外界披露了不为公众熟知的“情报会商制度”。据透露,这项制度的确立,可以追溯到去年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而2006年以来,情报会商已举行了10次,100多起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线索得到了研判,其中43起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得到了核查,并从中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5800多万元,涉及非法经营资金达140多亿元人民币。这是今年以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案件斩获的成果。
相关法律设定金融机构三大义务 公民树立意识别轻易转借身份证
在发布会上,对于“如何构筑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屏障”这个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给出了答案:即将实施的反洗钱法为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设定了3个义务:一是建立客户真实身份的识别制度;二是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制度;三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
“老百姓也要树立反洗钱的意识。”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希望,每位公民应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轻易将一些身份证件转借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开立银行账户进行洗钱。
历经多次调整协调机制建立 系统工程涉及二十三个部门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成效。”韩浩说。
发布会回顾了近年来我国反洗钱工作的脉络:
2002年4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成立了洗钱犯罪侦查处,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洗钱犯罪案件侦办等工作。一些省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也陆续建立了专门的反洗钱机构;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反洗钱局,履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的职能;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06年,又实现了本外币反洗钱工作的统一。
韩浩透露,早在2002年,国务院就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牵头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6个部门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2003年5月,联席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
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扩大到包括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在内的23个部门。
韩浩介绍说,公安部的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指挥地方公安机关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调查、破案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承办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的具体工作;承办反洗钱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金融业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等。
一系列国际领域法律文件签署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将同样监控
韩浩在发布会上还公布了近年来我国的反洗钱国际合作取得的成效和进展:
2004年10月,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共同作为创始成员国成立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2002年以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为我国加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简称FATF)做了大量工作。2005年1月,我国正式成为了该组织的观察员。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下,包括公安部在内的相关部门已顺利完成了FATF的现场评估工作。
“根据中国对WTO的承诺,到2006年末我国将全面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以后,将同样接受中国监管当局的监管,也要履行反洗钱义务。”韩浩特别指出,“如果以外资银行作为洗钱的渠道,也将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反映出来。”
此外,公安部还与国(境)外警方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不断加大对潜逃境外的洗钱犯罪分子的追捕力度,探索与国外警方执法合作的新渠道。据统计,2002年以来,公安机关共协助境外警方调查涉嫌洗钱犯罪线索400余起。同时,我国还积极签署、批准、执行了联合国在反洗钱领域的一系列重要法律文件,在国际反洗钱领域树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法制网北京12月19日讯(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