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25、26两日,报考省直机关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考生(除地税、司法系统外)将进行体检。凡缺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等单位的考生于12月25日进行体检;报考省农垦总局、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系统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考生于12月26日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