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汪明宇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南京市房产局公布了最新制定完成的新版购房合同,该合同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启用,与目前使用的购房合同相比,新版合同“增肥”了20多页,并在房屋交付条件、面积误差约定等诸多方面为购房者“保驾护航”。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有的《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是2001年开始使用的,共计26页,而这次新版合同则有40多页,对老合同全面更新换代。
在房屋交付条件上,开发企业除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外,还要在新版合同上写明多种交付条件供购房者选择,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以及水、电、气是否通畅、小区环境建设已经达到何种阶段等。
此外,老版合同对购房者未能如期取得房产证的责任一直没有明文规定,新版合同中则明确双方的责任,并列出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精装修问题上,老合同通常将房价款与装修款混为一谈,因此购房者在交税上吃过不少亏。新合同中将明确“房价多少、装修款多少”,并以分开签订的方式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这样,房主在交纳契税、维修基金以及日后进行二手买卖时,都可以直接以房价款为征收的基数,减免一些不必要的开支。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目前有的老合同依据南京市的规定,有的依据江苏省的规定,第三种是由双方自己协商。
由于省市之间的规定有一定的区别,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会产生不少分歧,而新版合同中将明确约定究竟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确认面积误差以及赔付金额,给购房者吃“定心丸”。
业内人士分析,新合同将比老合同更加具体明确,其中对楼盘质量、交付标准等限制,可以有效避免开发商的霸王条款,也限制了在“起跑线”上开发商就处于领先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