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丁玥通讯员陈爱平、张伟报道:针对武汉一些证贩子炒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转让价高达2万元的现象。昨日,武汉市安监局发出严正申明:转让、买卖、出租、出借、赠予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是违法行为,违者最高将罚款10万元。
据了解,目前,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安监总局统一印制。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同时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据悉,武汉市规划在中心城区,设置688个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经过三天的申报,目前武汉市共有2622人申请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据了解,申请人最多的是汉阳区,有531人;最少的是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仅有4人。
从昨日起,安监部门开始对申请人进行安全审查。在同一个社区内,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设置规划所定该社区的许可数量的,将采取摇号的方法确定正式受理申请人。摇号将在本月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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