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厘清民享标准
让全体人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必须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厘清民享标准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洁
两个月前,有“奢侈节”之称的第二届上海国际顶级私人物品展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上演。 汽车、游艇、私人飞机、珠宝手表、高级成衣、极品洋酒等等,4天展会总成交额接近5亿元人民币,众多外国参展商对中国长三角地区富豪的惊人购买力印象深刻。
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中华慈善总会的统计显示,其所获捐赠的约70%来自国外和港台地区,内地的捐赠还不到15%,我国企业参与捐赠慈善事业的只占1%。
财富与责任的不对等,给人们以鲜明的印象。
回首2006年,中国政府厘清民享标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努力,赢得了广泛拥护。
和谐社会首重民享标准
今年颁布的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共同享有”的丰富内涵,集中体现在财富分配上。而对中央收入分配的关注,贯彻全年。
2006春,中共中央党校春季进修班学员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就是收入分配问题。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要求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并把“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作为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之一。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集中研究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问题,明确提出“补低、扩中、调高”三管齐下的方案。7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等13个部委协同参与制订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相关领域广泛征求意见。10月,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将分配体制改革作为重要议题之一,在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中确定改革原则、目标及部署。12月初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传递出“国家明年将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信息。
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官员表示,虽然有关收入分配方面的方案每年都做,但今年格外重视。
初次分配瞄准“公平机会”
初次分配强调效率,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初次分配存在的“机会不公”则是市场化不足过程存在的特有现象,成为社会舆论集中关注的对象。
“立足公平,促进持续、稳定、高效的效率,是初次分配应遵循的原则”,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吴忠民教授说,“过去在初次分配中忽视公平因素,这一问题在今年得到格外重视。”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的一项研究指出,初次分配不公集中地体现在:
首先是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例持续走低。有关资料显示,居民、企业和政府三者的收入分配比重在1998年为68.6%:13.9%:17.5%,到2003年发展为61.8%:15.1%:23.1%,其中,居民收入比重下降了6.8个百分点,政府的比重上升了5.6个百分点。
其次是由于改革不到位,一些部门凭借“行政权利”获得大量额外收益。
第三是垄断行业以垄断地位获取收益。如垄断行业内许多企业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10倍。
第四是地区差别。部分地区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国际贸易,居民分享到国际分工的好处,收入增长明显要快一些。与此同时,外资流入较多的地区,居民收入增加的机会也要多一些。
事实上,人们质疑的重点是初次分配差距中的不合理因素,如市场垄断、贪污腐败、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不公平乃至不合法的收入。
针对此,中央提出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提低、扩中、调高”的思路。
“提低”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困难群体利益,努力扭转贫困人群“代际转移”的势头,是分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之一。延续近年来连续提高基本养老金、落实优抚对象待遇、提高个税征收标准等政策取向,2006年,我国绝大多数省市又一次调整了最低工资。下半年,全国各地完善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机制。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将积极推动全国各地(除西藏外)在年内实施最低小时工资制度,其主要受益人群,也是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等灵活就业人群。
而在“扩中”方面,7月1日实行的第四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重头戏。
调查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同级别公务员之间的工资差距,由1985年的10.2倍缩小到2003年的6.6倍,呈缩小趋势。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地区及部门间收入差距过大、个人贡献与收入背离和公务员总体工资偏低、收入不规范等现象。
由于公务员工资涉及的利益方较少,机制比较单纯,易于在全社会形成示范效应。因而,在收入分配改革大潮中,首先“上岸”的就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除“统筹兼顾,缩小差距”的目标外,其提出的“严肃纪律,规范秩序”,也试图使地区之间公务员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并且是建立廉洁、透明、高效政府的需要。
“调高”的主要切入点针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垄断行业依靠国家特殊政策或专有技术垄断整个行业生产与经营,如石油、烟草、盐业、电信、金融、供热、自来水、煤气、电力、航空、铁路等行业。
在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草案初稿中,已把“调高”列为“当前较为紧迫的问题”之一,并提出了若干措施。比如,2006年,国务院对石油开采企业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平衡行业间收入分配关系、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管、构建规范的国家公职人员工资制度、严格对土地等要素资源的宏观管理等。如何使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体现“公平”,是平衡社会收入分配的重点所在。
由于打破垄断将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解决垄断行业收入与贡献的匹配问题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是国资收益权要落到实处。国家发改委对此已有实质性的政策设计。
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转型是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关键性因素,如果自身作为直接的利益主体不退出的话,收入分配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
二次分配关注民生
专家分析,我国的二次分配的突出问题,在于“该花的钱没花,不该花的钱花得太多”,影响了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直接抑制了个人消费,加大了贫富差距。2006年,我国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重新校正了医改、社保、低收入群体住房等领域的政策目标,大大提高了政府责任的位置。
在二次分配中,我国用于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比例长期偏低,如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占GDP的3%,公共教育支出占2.9%,卫生保健的公共支出占比2%,三项指标的平均值在典型国家中是最低的。
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一般公务方面的财政支出比重高达24.7%,这在世界各国是最高的。
因此,“今年分配政策的调整有两个突出特色”,吴忠民教授说“首先,二次分配受到特别重视,具体政策的落实上了一个台阶;其次,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制度建设内容丰富,收入分配公平性成为重要方向。”
“减少支出就等于增加收入”,政府在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有所作为,将使资源得到更均衡的分配,并辅助收入分配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
教育领域,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西部地区全面实施,受益学生约达到4880万人。
于2006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其灵魂是推进教育的公平均衡发展。新法规定了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集中体现了政府承担责任,服务全体国民,减轻国民教育负担的指导原则。
卫生领域,2006年,政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严格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2月下旬,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部署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至2006年6月底,全国已有3.96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
今年正在起草的卫生改革方案,将明确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原则。
社会保障领域,11月出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政府在就业、社会保障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涉及人民生活质量方面要承担的责任。
围绕提高国民就业技能,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确定了职业培训补贴方式。通过组织第八届中华技能大赛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总结东部培训工程经验,探索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机制模式,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近年来一些地方公务接待费用快速上升,既在无形中加大了初次分配的不均衡,又削弱了政府二次分配的能力。公务接待明显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成为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
针对此,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11月底,财政部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旅差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了公务旅差费接待标准,即将配套下发的定点住宿、餐饮的文件,将有力遏止大吃大喝之风,降低公务消费。
舆论普遍认为,制定公务接待新标尺,强调“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办法,是堵塞公务消费黑洞的新举措,必将对当前政府改革和反腐倡廉产生重要影响。
经过了二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中国财富分配的语境俨然已变,相应的财富分配路径亦应作出改变。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的中国经济“蛋糕”已经做大,进入“共享”时代的条件开始具备。
既要减少社会摩擦,让更多人更公平地分享改革成果;又不能破坏合理的市场分配规则,保障相关人士的积极性,以免重蹈“大锅饭”覆辙——可以预见的是,“共享时代”如何实现“财富分配的和谐”,将在未来进一步明晰。□ (责任编辑:王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