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电视剧《画家村》导演杨义巢状告“北漂”女演员肖琼侵犯名誉权案由北京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肖琼对杨义巢赔礼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杨义巢今日向新民网表示:没有比这个判决更公正的了。而肖琼则告诉新民网,自己肯定要上诉。目前也在联系更多的律师,并且还考虑寻求法律之外的帮助。
杨义巢:一万块抚慰金还没想好捐哪儿
杨义巢在接受新民网电话连线的过程中不时地笑出声来,可以知道他的心情很愉悦。 他告诉新民网,自己对于东城区的一审判决非常满意:“难道还有比这个判决更公正的了吗?”杨义巢笑着反问道。
11月22日,杨义巢以侵犯名誉权为案由将女演员肖琼告上了法庭,索赔100万人民币。在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中,判决肖琼对杨义巢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杨义巢箱新民网表示,这一万元将全部捐给公益事业。“我肯定不会要她的钱,捐给公益事业权当做了一件好事。”但杨义巢接着又笑着说,“钱还没赔,所以具体捐哪儿还没想好呢!”
肖琼:正在联系更多律师铁定上诉
新民网随后电话连线了女演员肖琼。肖琼告诉新民网,她对法院认定杨义巢发给她的短信不具有“性暗示”的说法表示不服。“我本来就是受害者,现在的审判结果我不满意。我一定会上诉,继续伸张正义。”肖琼这样告诉新民网。
另外,肖琼也向新民网透露,自己目前正在联系更多的律师,搜集更多的证据,准备继续上诉。当新民网问到是否会考虑寻求法律之外的帮助时,肖琼告诉新民网:“这些都在考虑之中,但具体的就不方便透露了。”
律师:证据不足是我们败诉的主要原因
肖琼的代理律师舒红梅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表示,证据不足是导致被告肖琼败诉的最主要原因。
新民网在肖琼的博客上看到法院关于这起侵犯名誉权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全文。判决书中写道:“法院对于2006年7月26日至8月5日杨义巢与肖琼之间的互发的短信内容,虽然从一般社会公众认知的角度评判,有原告部分用词较为亲昵,以及语句晦涩、可能使人产生歧义的情形,但尚不足以认定原告向被告发出了性暗示。”舒红梅律师告诉新民网,一审中肖琼提供的证据只有杨义巢发给他的短信,但目前法院判决证据不足,所以肖琼目前正在忙于收集更多其他的上诉证据,但拒绝透露具体详情。(新民网
崔菁菁)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