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井下津贴分为三种情形:井下采掘工,25元-30元/工;井下辅助工:15元-20元/工;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参照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班中餐补贴:6元-10元/工。企业要将班中餐补贴直接用于井下作业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以现金支付给职工个人。
省劳动保障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规定,各煤炭企业在上述区间内确定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具体执行标准,并报同级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备案。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政策规定,切实落实井下人员的相关待遇。
同时,企业要结合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适当提高井下职工的收入水平,使工资分配向井下一线职工倾斜,形成合理的井下人员与地面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