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承纪通讯员贺亮)雁山区雁山镇村民梁某因涉嫌用色情敲诈,触犯敲诈勒索罪,今年8月被象山警方逮捕,最近被象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梁某,男,现年32岁。今年8月的一天,梁某经策划伙同吴某、莫甲(女)(后两人均已被判刑)、董某(在逃)预谋利用色情敲诈勒索他人钱财。 他们窜至桂林市瓦窑口桂花园附近,由梁某、董某、吴某在暗中窥视,由莫甲(女)引诱受害人莫乙到桂林某小学的一间房屋内,说可以搞性关系。当莫乙脱下裤子欲与莫甲发生性关系时,梁某、董某立即冲进房间,佯装威胁莫甲说:“嫂子,你这样做,我告诉我哥就打死你!”尔后,梁某、董某二人将受害人莫乙拖出屋外,吴某卡住莫乙的脖子威胁说:“这么晚了,你还搞女人!”又威胁说:“你搞我嫂子,你讲公了还是私了?”莫乙称愿意私了,董某、梁某提出对莫乙索要人民币3000元私了此事,但莫乙只答应给人民币1000元。由于莫乙当时身上无钱,吴某等人威胁其写下欠1000元人民币的欠条一张。次日21时许,董某在桂花园附近看见莫乙,即把吴某叫来,二人要莫乙交人民币1000元。随后,吴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梁某、莫甲均被捕归案,董某则携赃款逃跑。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强索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