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华)为规范旅游市场、打开客源、提高效益,18日,市旅监所就日前制定的《申请办理驻外联络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桂林各旅游专业协会负责人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凡向旅游客源地城市派驻联络员的旅行社,须向桂林旅游质监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备案和审核手续。 没有办理申请登记的不得在驻地开展对桂林旅游的外联推销活动,违反者由驻地旅游质监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过去,我市旅行社派驻外地的办事处数量多,难管理,存在一些虚假、误导宣传或恶意低价竞争的行为。为规范旅游市场、打开客源,市旅监所日前制定了《申请办理驻外联络员办法》。“制订《办法》对限制驻外联络员数量、提高服务质量、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和规范旅游市场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桂林质监所所长陈圆月表示。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全国其他旅游客源地城市的互动协作,给旅游客源地旅游企业和游客带来信誉保证,有效提升桂林旅游形象,市旅游质监所与南京、石家庄、太原、郑州、长沙等主要客源地的旅游质监所签署了《两地旅游质监执法互动协作备忘录》。而《办法》则是对两地旅游质监执法互动的延伸和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