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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缴纳社保费
人民网青岛12月20日电 今天,残疾居民高爱华正在青岛开发区柳东社区缴纳2006年度的社保费。目前,青岛开发区已有近4万名农民参加了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此前,已有6.9万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至此,青岛开发区依靠城镇企业职工保险、农工商企业保险、自谋职业者保险和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区基本形成了农村人口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青岛开发区自2004年1月1日,在全国率先推行了旨在实现全覆盖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按照《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具有该区农业户口,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现行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保险费用按当年缴费基数的16%由区、街、居(村)、个人分别按4%、2%、2%、8%的比例筹集,其中1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作为社会统筹基金。已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即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终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享受低保的农民由农村合作银行提供低息贷款缴纳社保费,到领取养老保险时再予以偿还。(宋学春俞方平)
(责任编辑:王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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