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调整社区卫生机构布局,市民看病步行15分钟内即可抵达;同时加大综合性医院对社区医院的支援帮扶力度,实现就诊信息共享,鼓励人才流动
本报讯(记者楚燕)明年,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纳入市民健康信息网络系统,市民持健康卡(或社保卡)在社区就诊时,社区医生可与大医院实现医疗信息共享。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科医生家庭责任制,免收门诊挂号费。两年内,我市撤镇改街的镇卫生院将全部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市将调整社区卫生机构布局,使居民步行不超过15分钟即可获得服务。昨日,市卫生局副局长姚冠华执掌市长专线。记者从现场获悉,一份关于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姚冠华透露了接下来将要施行的一些举措。
步行15分钟可享社区卫生服务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区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服务区域过大的,按0.5万至1万服务人口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使居民步行10分钟-15分钟即可获得服务。
目前,我市共有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思明区的社区卫生资源较丰富,有10个中心、20个站,基本已实现居民步行15分钟即可获得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明年,我市将新增一些中心和站,并通过调整存量卫生资源的办法,扩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队伍。比如,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进行转型或改造,也可由综合性医院举办,将富余的卫生技术人员或设备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2008年,撤镇改街的镇卫生院全部转型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我市将继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补助。今年,我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户籍人口20元/人的标准核定财政补助,以后每年递增10元/人,2009年达到50元/人,经费补助由市、区、街道财政按比例分担。
拉大社区机构与大医院收费差距
为了引导居民“小病到社区”,分流大医院的病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我市将适当调整、拉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三级医院之间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差距。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药品将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集中配送,以低于二、三级医院加成率5%的价格供应给患者(比如,目前大医院可在药品中标价的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只能加10%)。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医药分开。
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医保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覆盖面,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就医。
实行全科医生家庭责任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收门诊挂号费,实行全科医生家庭责任制,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急救、临终关怀、心理咨询等服务。
对残疾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恢复或补偿劳动就业功能而实施的康复项目费用给予扶持和补助。
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为“红十字惠民门诊”的定点机构。免收的费用由红十字会提供资助。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社区全科医生、护士培训制度,财政设立全科医生、护士培训专项费用。在厦大医学院等院校设立全科医师理论培训基地,在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中医院、第二医院设立全科医师临床教学基地。新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必须达到本科以上,护士原则上要大专以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科医生聘用制,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全科医生队伍。
大医院要支援帮扶社区医院
建立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援帮扶制度。建立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行分级医疗。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大医院的病人免收挂号费,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在二、三级医院已明确诊断、基本控制病情的恢复期患者、慢性病患者等可转回居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治疗。
继今年我市在6家大医院启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之后,明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将逐步纳入该系统。届时,持市民健康卡(或社保卡)就医,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资源可实现共享,社区医生通过健康卡,能调阅患者以前在大医院的就诊信息。
以后,市级医院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定时间量。二、三级医院退休的中、高级职称医生经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挂牌医生,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鼓励二、三级医院的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流动,充实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经所在医院同意,可保留原有人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