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杨维汉)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积极查办发生在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20日于此间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部署了明年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
——严查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严查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严查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
为进一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检察机关还将强化案件举报信息收集和分析,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拓宽案源渠道。落实一体化机制,加强上级检察院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采取参办、督办、交办、提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方法,排除办案阻力和干扰。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追逃长效机制以及与外国反腐败执法机构直接合作的方式,拓展境外缉捕、追赃、取证的途径和渠道。
“查办一案,教育一片。”贾春旺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通过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预防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的剖析,把握规律和趋势,积极提出对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务犯罪的防控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