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奥妮莎)记者20日从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已经由自治区人大批准通过,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餐饮业、食品加工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能够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炸制老油、火锅油、泔水油,因为其含有高度氧化产生的黄曲霉素等,如果任其流向百姓餐桌,对人体有极大危害。 《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对废弃食用油的排放、收集、加工、处理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呼和浩特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餐饮业数量急剧增加,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产生量已经由2000年的1000吨猛增至2005年的2500吨。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自1999年成立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公室以来,共清理、查封取缔10多家非法炼制废弃食用油脂的黑窝点,查扣近1万公斤炼制的废弃食用油制品。责任编辑:wh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