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0日电
为规范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定并印发《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
按照《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的规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录制的起止时间,从被讯问人员进入讯问场所开始,到被讯问人核对讯问笔录、签字捺印手印结束后停止。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是检察机关建设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参照标准,适用于规范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固定场所录音录像系统和临时场所录音录像设备。
以下为这两份文件的全文——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