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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0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今天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上对各级检察院的检察长们提出要求:“检察长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凡是本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检察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不允许个人专断。”
综合新华网报道,贾春旺说,当前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检察机关“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确保领导干部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的机制。要坚持和完善巡视、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六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检察机关“一把手”,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群众的监督。
报道说,全国检察机关在2006年改革和完善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制约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提出:2007年,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以赴抓好四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这四项改革任务分别是:
——改革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规范死刑复核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完善派员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完善查办刑讯逼供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
——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改革和完善对刑罚执行和劳动教养活动的监督机制,健全人民检察院派驻机构与看守所、监狱、劳教所工作联系制度,完善减刑、假释监督程序,健全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机制,建立对劳动教养审批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规范死刑执行临场监督。
贾春旺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改革落实到位、见到成效。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制度运行机制建设,健全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和服务机制,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动其规范化和法制化。”(杨维汉) (责任编辑:李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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