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春秋航空公司推出新开航的上海至济南航线“一元机票”,在短短3天内被抢购一空。但该公司不久后就被济南市物价局告知,将对其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他们以低于政府指导价销售机票。
此举引来不少争议。 赞成“一元机票”者认为,春秋航空公司的这种给老百姓带来福利的做法值得推广,“一元机票”应该得到政府的保护。他们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采用促销手段进行营销本属正常,政府部门应该关注该企业的服务质量,而不是它的价格高低。国外也经常有一元电脑、一元电视机、一元机票等促销活动。政府应该给暴利集团制定价格上限,而没有道理制定下限。
也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是为了盈利。一元机票远远背离了正常的价格,违背了价值规律,是恶意的炒作,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政府不应该对此宽容,应对其进行规范。
要不要宽容“一元机票”?欢迎您参与讨论。
来信请寄: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777号人民日报社华东分社《百家》收 邮编:200120
传真:(021)68871115 68871116
电子信箱:hd-bjt@peopledaily.com.cn |